《这回是第三次》按语〔1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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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这回是第三次》按语〔1〕 鲁迅按:在五六年前,我对于中国人之发“打拳热”,确曾反对过,〔2〕那是因为恐怕大家忘却了枪炮,以为拳脚可以救国,而后来终于吃亏。现在的意见却有些两样了。用拳来打外国人,我想,大家是已经不想的了。所以倒不妨学学。一,因为动手不如开口之险。二,阶级战争经许多人反对,虽然将不至于实现,但同级战争大约还是不免的。即如“文艺的分野”〔3〕上罢,据我推想,倘使批判,谣诼,中伤都无效,如果你不懂得几手,则会派人来打你几拳都说不定的。所以为生存起见,也得会打拳,无论你所做的事是文化还是武化。 〔1〕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八年四月三十日《语丝》周刊第四卷第十八期,在《这回是第三次》一文之后。 〔2〕 鲁迅批评“打拳热”的文章,有一九一八年十一月发表的《随感录三十七》(后收入《热风》),一九一九年二月发表的《拳术与拳匪》(现收入本书)等。 〔3〕 “文艺的分野” 当时创造社成员文章中的常用语,指文艺领域。 〔4〕 “国技表演” 指一九二八年三月三日国民党政府在南京举办的“国技游艺大会”。出席者有“国府主席谭延贻委员李烈钧李宗仁张之江等”。下文的引语,均出自李烈钧在会上所致的“奖词”(见一九二八年三月五日《申报》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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