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宁全集第二十九卷——“自由公债”(工人代表苏维埃布尔什维克党团拟订的决议草案)(1917年4月11日〔24日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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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-> 列宁 -> 《列宁全集》 -> 第29卷 “自由公债”[116] (1917年4月11日〔24日〕) 工兵代表苏维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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载于1917年4月13日《真理报》第31号 译自《列宁全集》俄文第5版第31卷第209—210页 |
注释:
[116]苏维埃布尔什维克党团于1917年4月10日和11日(23日和24日)讨论了如何对待“自由公债”的问题。提交苏维埃全体会议的这个决议草案是在列宁积极参加下拟定的。1917年4月13日(26日《真理报》第31号刊登的关于党团会议的报道中谈到,虽然党团的绝大多数人不赞成发行公债,但“不是党团的所有成员都认清了我们今天的政治立场的实质,都能根据我们对待临时政府和工兵代表苏维埃中齐赫泽、斯切克洛夫等人的政策的态度得出必然的结论”。在党团会议上,10日(23日)选出的以亚·米·柯伦泰为首的委员会先提出一个拒绝支持公债的决议案,随后列宁和格·叶·季诺维也夫提出了补充头一个决议案的第二个决议案。两个决议案合并起来,于4月11日(24日)被一致通过。《真理报》的报道说:“少数派没敢提出自己的决议案,也没有投票反对合二为一的决议案。”这说明由于列宁回国后进行了大量解释工作,布尔什维克在一个最尖锐的政治问题——战争问题上取得了一致意见。布尔什维克的这个决议案未被苏维埃全会通过。——20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