列宁全集第四十二卷——俄共(布)中央政治局关于动用黄金储备问题的决定草案(1921年9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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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卷 俄共(布)中央政治局关于动用黄金储备问题的决定草案[81] (1921年9月)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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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宁 译自《列宁全集》俄文第5版第44卷第118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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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4日草拟的决定
关于黄金储备
委托阿尔斯基
亲自负责(如果外出,可转托另一位部务委员,但须经中央特许)
注意以下几点:
(1)黄金储备的一切支出要严格实行准确和迅速的登记;
(2)黄金储备的任何一项支出,未经政治局特许,无论是人民委员会、劳动国防委员会还是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都不得签署;
(3)每月1日和15日向政治局提交简要的书面报告。
译自《列宁文集》俄文版第37卷第321—322页
注释:
[81] 这是列宁就动用黄金储备问题拟订的两个决定草案。头一个草案于1921年 9月7日送给了工农检查人民委员斯大林。第二个草案被全部写进了俄共(布)中央政治局9月14日关于这个问题的决定。中央政治局的这个决定还明确指出:“如阿•奥•阿尔斯基同志外出,责成奥•尤•施米特同志提出报告。”
关于这个问题,还可参看列宁 1921年 9月5日给阿•奥•阿尔斯基的信(见《列宁全集》第2版第51卷)。——139。